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北京市部分高校发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校园车辆通行与停放秩序,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清理无证、过期、伪造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
本次专项清理重点整治三类违规电动自行车:无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通行证过期失效、伪造或编造虚假通行证的车辆。请上述车辆车主于9月20日(星期日)24:00前自行将车辆驶离校园,完成自主清理。逾期未主动驶离、滞留校内的违规车辆,学校将自9月21日起统一实施强制清理、集中暂扣处置。
已过期的电动自行车通行证需由车主主动上交保卫处;未主动上交的,学校安保人员将在日常巡逻中统一收回。假冒的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证无任何作用,不能在进出校门时被电动自行车智能系统识别。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在巡逻过程中还将对校园内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定期进行逐一扫描验真。
二、严格禁止通行证违规流转行为
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车一证”实名登记管理,严禁各类违规流转行为。严禁转卖、转租、转借通行证,严禁毕业学生所持通行证向低年级学生流转。目前,校内已备案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号均已录入系统存档,一车一号、信息绑定,同一车辆不得重复办理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
三、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及通行证延期办理
全体师生员工须严格遵守校园管理规定,所有车辆须有序停放至校内划定的非机动车专属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楼道出入口、侵占无障碍设施及主干道通行空间。此外,针对延期毕业学生、本校直升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凭个人有效在读证明,前往清远楼105室办理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延期手续。
四、违规行为处置措施
对车辆无序停放、违规占道、跨区域乱停等违规行为,学校将依规暂停车辆通行证通行权限,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伪造、编造、转卖、转租、转借校园通行证等违规行为,将实名通报当事人所在学院、学工、研工或所属部门,依规限制车辆入校通行,并将相关违规行为纳入校园安全诚信记录。
五、升级管理系统,设置专用通道
为提升管理效能与通行体验,学校正在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升级后,将实现电动自行车通行证与人脸识别或进校二维码的自动双识别功能。同时,学校将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通道,进一步便捷师生员工通行。请持有通行证的师生员工留意后续通知。
校园安全无小事,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是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全体师生员工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各项规定,主动配合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觉杜绝违规用车、违规停放等行为,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作者:张口冉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发布日期:2026-09-1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