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加强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深刻汲取近期连续发生的南京“2.23”、北京“2.25”电动车火灾事故经验教训,遏制电动车火灾高发势头,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切实发现问题,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隐患。
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劝导使用国标电动自行车,按照规定登记上牌,不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进行非法改装。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进楼入户充电、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利用“开学安全第一课”、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利用火灾案例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常识以及安全使用规定,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引导,增强安全意识。
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机结合,认真研判电动自行车专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对于校园内违规电动车进行清理,并实施禁入措施,对于校园内合规电动车进行注册登记,加强电动自行车台账管理,学校将配合上级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开展安全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等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排查统计本单位常停或常来学校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在册严格管理。统计表格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到保卫处消防科(清远楼40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2575@uibe.edu.cn,联系电话:6449111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保卫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