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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秩序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门管理。继续严格落实入校身份核验、查证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等措施,未经审核批准的校外无关人员不得入校。

    二、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相关设施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火灾高危场所单位严管严控措施,狠抓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清查整治消防重点安全隐患。特别加强对学生公寓、职工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等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严禁在办公、餐饮及住宿等楼宇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各办公、住宿场所应确保人走断电、不留隐患。

    三、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重点开展网络安全和防范电信诈骗教育,提醒广大师生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邮件、链接和短信等,保证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妥善保管好个人账号密码,建议不定期进行更新并设置为复杂的强密码。全校驾驶员在“两会”期间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违章、安全文明出行。

    四、加强校内施工管理。有施工需求的单位,须提前到保卫处备案。保卫处相关人员将踏勘现场,便于提前对技消防设施进行保全。

    五、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3月1日至3月12日,校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加强信息沟通共享。相关单位应紧密联系,密切关注校内外各类动态,强化会商研判、情况通报、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安全稳定问题隐患。               

                                 


保卫处

2021年3月4日

 

 


(作者:张海荣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发布日期:2021-03-04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