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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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71】关于统一发放2017级研究生身份证的通知

2017级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及新生:

2017级研究生身份证已制作完毕,烦请辅导员老师指派专门负责人,于2018年3月23日16:00前到户籍办公室(清远楼103)统一领取身份证。

敬请周知。

备注:其中有部分已经缴费但是没有领取到身份证的同学需自行去小关派出所重新办理【无需再次缴费】。

 

户籍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