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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转发)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各位师生:
  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相关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学校将配合政府执法,禁止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驶入学校或停放在校园内。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附件:《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保卫处
2023年12月26日
(作者:张口冉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发布日期:2023-12-26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