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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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别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行为的通报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场所,使用违规电器将给宿舍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学校高度重视宿舍消防安全,2020年11月11日,学校保卫、后勤、学工、各学院等部门联合进行秋冬季节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11月12日,虹远楼4126室三位学生因使用电磁炉吃火锅触发了消防系统烟感报警。

以上三位学生行为违反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现根据我校学生公寓管理有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请全体学生引以为戒,互相提醒,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秩序。

特此通报。

后勤与基建处  保卫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19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2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