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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部):

2019年暑假将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假期安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放假前集中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将法制、纪律、安全、自护自救技能等知识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各单位要继续严格落实火灾高危场所单位严管严控措施,狠抓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清查整治消防重点安全隐患。对本单位的保密设施、安全设施、公用设施安全等各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并更换。加强对学生公寓、职工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等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老化电器应马上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更换。如有特别的安全防范要求,请及时与保卫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164)。

三、假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重点房间加贴封条,关掉室内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提醒广大师生在假期中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外出旅游的学生要将旅游路线、地点、时间书面报辅导员老师,外出期间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五、各单位要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留校的学生不要留宿校外人员,晚间睡觉应关好门窗,注意作息时间。

六、校内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各部门假期有施工安排,请于7月5日前到保卫处办公室、治安办公室、消防办公室报备。

七、有生产任务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工作,避免火灾和生产事故的发生。

八、各单位暑假期间在学校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等,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特别是承办非许可大型活动需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要求,于7月5日前与教室、会议室、体育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保卫处,由保卫处上报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审批,未备案审批或审批不过的活动严禁举办。(联系电话:2164)

九、放假期间保卫处将加强各大门管理力度,增强校园内治安巡逻力量,并与市公安局和属地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校园内的安全。

十、加强电信诈骗防范工作,务必做到“三不”原则:一是不轻信。对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犯罪分子进一步设圈套的机会。二是不透露。不因贪小利而受犯罪分子及其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关系人的身份信息、通讯工具、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三是不转账。平时多学习了解一些银行卡的相关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十一、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广大师生在校内发现任何安全问题或可疑人物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如在校内遇到困难时,我们也将尽力为大家提供服务和帮助。

保卫处值班电话:64492164

保卫处报警电话:64493110

祝全校师生假期愉快!

 

 

                                                                  保卫处                                                                                              2019年6月28日

 

(作者:马嘉林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