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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2026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校园安全消防类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2026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校园安全消防类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处:

    根据校财务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202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保卫处作为专项资金中校园安全消防类项目(含技防、消防等和安全相关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计划在2024-2026年实施的、需要专项资金支持的校园安全消防类项目。

    2.2020年及以后年度经过教育部评审的项目直接列入《项目汇总表》并备注说明,不需要重新编制项目申报书和绩效目标申报表,不再参加评审。如项目内容有调整,可作为新申请项目申报。

    3.项目申报额度起点为100万元。对于设备采购项目,单价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求三家供应商报价资料;单价2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对其购置必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5)。

    2.填写申报材料。

    (1)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具体要求、申报表填写、评审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参照《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2)新申请项目应填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项目汇总表》(附件5)。

    (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中要详细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主要内容,“子活动支出预算明细表”要尽可能详细,具体到每个小功能模块的单价,并充分考虑和论证,经得起审计。

    (4)《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的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具体参见《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指南》(附件4),后续教育部对获批实施的项目,将以绩效目标申报表为基础进行绩效执行中期监控和结项绩效评价。

    3.拟申请2025年与2026年实施的项目仅需按照上述第1、2点要求填写有关文本,不需要提供预算佐证材料,不参加本年教育部评审。

    三、申报安排

    1.各有关项目申请经本单位集体决策和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6月10日(周六)下午17:00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5),电子邮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02575@uibe.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5)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清远楼401。

    2.项目评审会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及方式:姜老师,64491119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

           3.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4.子活动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指南.docx

           5.项目汇总表.xlsx

 

 

 

                                    保卫处     

2023年5月29日

 

(作者:张海荣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