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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74】 关于办理2017年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相关申办车辆通行证人员:

2017年机动车通行证集中换领、申办工作将于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30日展开。2017年机动车收费标准依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机动车管理规定》(外经贸学保卫字〔2016〕517号)收取。请各位教职工根据自身的停车时长合理选择办证类型。

办证具体安排如下:

1. 统一办理。已在2016年办理公务证、私家证、定时证(配偶)的在职教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名下的车辆未发生变更的,不再重复认证。通行证由本部门交通联络员到保卫处统一办理。各部门交通联络员应全部加入“UIBE交通”微信群。不在微信群里的联络员,请联系交通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入。部门交通联络员发生变化的,请及时联系交通办公室进行重新备案。

2. 车辆变更。本人及直系亲属名下车辆发生变更的,需本人持变更车辆的行驶本,自行到保卫处105室进行扫描认证。

3. 租借车辆。租借他人车辆的,需本人持被保险人为本人的保险单,到保卫处105室进行扫描认证。(学员为此类情况的不予办理)

4. 互斥车辆。互斥车辆仅限公务证用户添加。对于2016年诚信用户,2017年可以继续申请办理互斥车辆。对于2016年有互斥车辆进入校园,而又拒绝缴纳额外停车费的用户,2017年将不被允许办理互斥车辆。

5. 退休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办理私家证、定时证(退休)。为避免现场排长队,请退休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先到离退休处领取号源,再根据号源安排的时间来保卫处办理通行证。

6. 学员证办理。2017年学校只针对在职双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员办理学员证,不再为各学院课程班学员办理车辆通行证以及二维码停车优惠券。学员办证由班主任统一办理,不受理学员个人申办。

7. 业务证办理。2017年不再区分营利和非营利合作机构,统一办证标准。业务证不可添加互斥车辆。个人名下两辆及以上车辆可分别办理多个业务证。合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商租户需每年进行年审认证。

8. 结算方式。为便于快速结算,建议主要通过刷校园e卡的方式结算费用。由于支付通行证费用为个人行为,不建议校内部门公对公转账。

9. 身份核验。请各部门及时维护人力资源系统,未在人力资源系统查询到的编制外教职工和退休返聘教职工,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编制内教职离职的,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10.统一办证安排(不受理个人办理):

日期

时间

办理部门

2016年12月14日

08:00-11:30

党办、校办、组织部、人力资源处、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处、校工会、校友会、资产处、财务处、审计处、采招中心

13:30-17:00

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文化艺术部、基建处、教务处、信息化处、社会发展服务部、教育经济研究中心

2016年12月15日

08:00-11:30

科研处、协同创新中心、学科办、档案馆、学刊部、WTO研究院、商务汉语推广中心、思政部、教室与会议室管理中心、国际处、

13:30-17:00

商学院

2016年12月16日

08:00-11:30

经研院、国关学院、统计学院、体育部、国际学院

13:30-17:00

金融学院、外语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08:00-11:30

经贸学院、出版社

13:30-17:00

法学院、英语学院

2016年12月20日

08:00-11:30

信息学院、中文学院、远程学院、公管学院

13:30-17:00

保险学院、图书馆、继教学院

2016年12月21日

08:00-11:30

后勤处(不含商租户)

13:30-17:00

后勤处(不含商租户)、离退休工作处(不含退休教职工)

2016年12月30日

08:00-11:30

在职双证学员(班主任统一办理)

13:30-17:00

在职双证学员(班主任统一办理)

11.个人办证安排:

2016年12月22日

08:00-11:30

校直机关

13:30-17:00

校直机关

2016年12月23日

08:00-11:30

各学院

13:30-17:00

各学院

2016年12月26日

08:00-11:30

退休教职工及直系亲属001-060号

13:30-17:00

退休教职工及直系亲属061-120号

2016年12月27日

08:00-11:30

退休教职工及直系亲属121-180号

13:30-17:00

退休教职工及直系亲属181号以后

2016年12月28日

08:00-11:30

合作机构工作人员

13:30-17:00

合作机构工作人员

2016年12月29日

08:00-11:30

商租户

13:30-17:00

商租户

12. 办理2017年通行证的同时应将2016年旧证交回。

13. 2016年机动车通行证将于2017年1月1日00:00作废。

 

通行证办理地点:清远楼105室(保卫处交通办公室)

联系电话:64493582(由于换证期间人员较多,现场过于繁忙时以办理现场业务为主。请尽可能联系本部门交通联络员咨询问题。)

 

                                       保卫处

2016年12月12日 

(作者:交通办公室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6-12-1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