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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通知-47】应届毕业生户口冻结预告
 2016届毕业生:

保卫处将于2016年5月26日起,对2016届毕业生户口进行冻结。户口冻结后,除甲类暂存外,将不能再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也不可复印常住人口登记卡。

敬请广大应届毕业生利用最后时间段,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1.尚未办理过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的同学,务必在户口冻结前办理,否则,户口冻结后,只能将户口迁回原籍后再办理以上证件。

2.购房、购车、报考驾校、结婚登记等也请在户口冻结日前进行,否则,户口冻结后,只能将户口迁回原籍后再办理以上业务。

3.毕业前,保卫处会统一为应届毕业生(不含已经借出尚未归还常住卡的同学)复印一张常住人口登记卡(学校集体户首页+本人页),用于广大同学找工作时提供户籍方面的证明。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批量发放。该复印件十分重要!丢失不再补发,请务必自行到商业机构复印若干份并留底,以备工作急需。已借出尚未归还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同学请在归还常住人口登记卡前自行复印。如有需要,自行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盖章。

4.在户口迁出前,务必要一直关注保卫处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uibe110),谨防漏看重要的户籍信息。

5.应届毕业生一定要在保卫处微信平台申请户口暂存(目前尚未启动,敬请关注微信平台),否则,只能够办理户口迁移这一项户籍业务。经过认证后的甲类暂存和乙类暂存毕业生,能够办理业务受理范围之内的户籍业务。

6.户口暂存认证仅代表在户口暂存方面得到保卫处的官方认证,经微信认证成功后的毕业生,即可办理户口相关业务。但这并不代表档案暂存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符合户口和档案联合暂存条件的毕业生仍需要签订纸质版户档暂存协议,届时以学校各部门联合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

毕业生户籍业务受理范围
类别
状态 业务受理范围
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未在微信平台申请户口暂存) 1.户口迁移
应届毕业生(甲类暂存) 1.户口迁移

2.借用常住卡

3.补办身份证
4.办理临时身份证
5.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届毕业生(乙类暂存) 1.户口迁移
2.补办身份证
3.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往届毕业生(超过暂存期或未申请过暂存) 1.户口迁移
往届毕业生(暂存期内的甲类暂存) 1.户口迁移
2.借用常住卡
3.补办身份证
4.办理临时身份证
5.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自保卫处公布应届毕业生户口冻结日算起,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超过毕业当年12月31日的毕业生。

(2)甲类暂存是指,出国留学暂存(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大学生村官(2年)、社区工作者(2年)、行政保研(2年)、支教保研(1年)、汉办志愿者(1年)、因公留学(一般为2年)等政策性暂存。

(3)乙类暂存是指,一般性暂存(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如等待留京指标或暂时未确定户口迁移方向。

 

户籍之事无小事。请大家相互转告,勿错失最后办理各种证件的时机。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作者:Mona  来源:户籍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4-2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