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辅导员老师及新生:
2015年10月8日前未将户口迁移证交予辅导员老师的新生,视为自动放弃迁入户口。新生大学在读期间,再无机会将户口迁入学校,敬请周知。
请尚未汇交户口迁移证的新生辅导员老师,最迟于10月10日17:00前将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汇交至户籍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uibehjb@163.com。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