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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43】关于停止接收新生户口的通知

户籍通知-43

2015级辅导员老师及新生:

      2015年10月8日前未将户口迁移证交予辅导员老师的新生,视为自动放弃迁入户口。新生大学在读期间,再无机会将户口迁入学校,敬请周知。

      请尚未汇交户口迁移证的新生辅导员老师,最迟于10月10日17:00前将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汇交至户籍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uibehjb@163.com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10月10日

 

 

(作者:沙漏  来源:户籍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10-0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