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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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高校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一、在学校内举办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活动为大型活动,2000人以上为特大型活动。
二、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包括:文艺演出、校内集会、体育比赛、才艺讲演比赛、各类讲座报告等。
三、校内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的举办,实行安全工作“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四、校内举办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确定现场安全工作负责人。
五、校内举办大型、特大型活动,必须提前三日报校保卫处审批,具体程序为学生举办活动,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报学工部(团委)审批后报保卫处,研究生举办活动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部审批后报保卫处,留学生举办活动由举办单位提出申请报国际学院审批后报保卫处,成人教育学生举办活动由举办单位提出申请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后报保卫处,职工举办活动由举办单位提出申请报校工会审批后报保卫处,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时报市公安局文保处。
六、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由主办单位提出安全保卫方案,由保卫处派出相应的保安人员,治安干部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大型活动学校领导、保卫处长、主办单位领导、学生处长等领导应组成临时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和活动的协调工作,同时要求市局文保处、属地派出所和交警支队派干警协助学校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和校内交通的通畅。
七、准备一定的备用警力,组成应急分队(包括保卫处工作人员、保安人员、公安干警等),随时应付活动现场的突发事件。
八、举办大型活动前学校保卫处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所有足够的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等。
九、举办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需要用电的必须经保卫处防火办公室同意,必须要经过校电工室核对用电量,现场接电必须由校电工室专业电工负责,并有专业电工现场值班。
十、举办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使用的灯光、音响、布景、舞台等必须由专业公司负责,所有走线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一、活动结束后,保安人员、工作人员要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做好现场的安全检查。
十二、举办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要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作者: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4-10-05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