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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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跨省通办”进行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全校师生:

公安系统已实现部分户口迁移业务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校内师生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通过“跨省通办”进行,方便快捷。

(一)受理范围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二)应用场景

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注:毕业生户口迁移学校统一办理,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后期进行户口迁移时可以选择“跨省通办”。


保卫处户籍科    

2023年4月25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